2025年第四届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排球项目(初中组)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排球协会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协办单位: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中小学排球分会
山东省潍坊市体育竞赛中心
重庆市北碚区体育发展中心
二、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女子:8月1日-6日(7月30日报到,8月7日离会)
男子:8月19日-24日(8月17日报到,8月25日离会)
(二)地点:
女排:重庆市北碚区缙云体育中心体育馆
男排:山东省潍坊市体育运动学校
三、比赛分组
比赛分设男子组、女子组。
四、参赛资格
(一)男、女各24支队伍参加。
(二)参赛队伍产生办法:
1. 2025年中国中学生排球联赛(初中组)前12名队伍。如前12名的队伍中有不能参赛的,则按顺序递补。
2. 2024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排球项目(初中组)前8名队伍。如前8名的队伍中有不能参赛的,则按顺序递补。
3. 如上述第1、2项赛事有队伍重合,则按照2025年中国中学生排球联赛(初中组)成绩排名递补。
4. 外卡:
共4支持外卡参赛队伍,确定程序为:
(1)队伍申请,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7月20日。
(2)中国排球协会和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根据申请队伍所在地区排球项目开展状况、竞技水平等确定4支参赛队伍。
(三)参赛队伍必须为排球项目传统校、特色校。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2009年9月1日之后出生。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普通中学学籍,每支队伍运动员学籍需来自同一所学校;2025年6月毕业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本次比赛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二阶段交叉赛、名次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具体赛制详见补充通知。
(三)积分与决定名次
1. 胜场多者排名在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
2. 第一阶段小组赛积分办法如下:胜场2:0时,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胜场2:1时,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对手2:0胜。
3. 交叉赛与名次赛积分办法如下:胜场3:0或3:1时,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胜场3:2时,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对手3:0胜。
4. 小组赛名次决定办法
(1)胜负局数比值(C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总得失分比值(Z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3)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4)当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四)比赛网高:男子组2.43米;女子组2.24米。
六、比赛服装、用球
(一)参赛队服装及装备须符合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相关规定,每队携带至少两套不同颜色比赛服参赛。
(二)比赛用球:摩腾V5M5000
七、报名、资格审查和报到
(一)报名
1. 报名人数:B1表每队可报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名、医生1名,首次可报名20名运动员。自行打印B2表确认12-14名运动员名单,赛区资格审查时查验原件。
2. 领队是本队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登录中国排球协会青少年排球数据管理平台,地址:http://v.volleydata.cn,导出B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上传平台,具体要求参照平台说明。(联系人:王忠瑞 18612519880)
3.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7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1. 赛前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各队参赛名单。队伍提交B2参赛确认名单表。每队确认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名、医生1名;确认12名运动员时可以包含0-1名自由防守队员,确认13-14名运动员时可以包含0-2名自由防守队员。
2. 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B1报名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2)B2表参赛确认名单表
(3)参赛人员二代身份证
(4)学籍证明
(5)意外伤害保险单
(6)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年内)
(7)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8)医师资格证书
(9)队长服装
赛事管委会将统一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三)报到
具体事宜详见赛区补充通知。
八、奖励办法
(一)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奖牌。
(二)所有运动队颁发成绩证书。
(三)评选各位置最佳单项奖、最有价值球员、最佳拼搏奖,颁发奖杯。
(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颁发荣誉证书。
九、经费
(一)参赛运动队食宿费每人每天缴纳200元,超编人员食宿费每人每天缴纳400元,由协办单位收缴并开具发票。
(二)参赛队差旅费、保险费、比赛期间医疗费等自理。
十、申诉
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单位,须向管委会提交申诉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材料,管委会只受理申诉,待全部比赛结束后进行审核及处理。
十一、处罚
比赛期间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中国排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排球中心
联系人、电话:王旭阳,010-87183096
(二)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排球分会
联系人、电话:许博,13520677129
(三)山东省潍坊市体育竞赛中心
联系人、电话:秦国新,13905367239
(四)重庆市北碚区体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电话:皮俊杰,18602302076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体育总局排球中心和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排球中心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