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业余排球联赛竞赛总规程》的通知

  排球字〔2026〕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推广普及排球运动,持续扩大排球项目群众参与度,体育总局排球中心将举办2026年全国业余排球联赛。现印发《2026年全国业余排球联赛竞赛总规程》,请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参赛。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排球中心

  2026年6月3日

 

  2026年全国业余排球联赛竞赛总规程

 

  一、赛事名称:2026年全国业余排球联赛

  二、竞赛时间与地点

       注:第一阶段赛事由各省区市自行举办,竞赛规程自行确定。

  三、参赛资格及队伍组成

  (一)参赛资格

  1. 各省区市排球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各排球俱乐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组队参赛。第二阶段比赛由各省区市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或排球协会统一报名。

  2. 所有参加者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必须符合年龄规定。

  (二)竞赛组别

  共设四个竞赛组别:

  1. 青年男子组(20周岁及以上);

  2. 青年女子组(20周岁及以上);

  3. 中年男子组(36-50周岁);

  4. 中年女子组(36-50周岁)。

  (三)队伍组成

  1. 每支球队最多允许报1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医、12名运动员,共15人;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

  2. 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的现役运动员(排球、沙滩排球),以及正式退役未满5年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限制球员除外)。以运动员在中国排球协会的注册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3. 每支球队允许报名3名“限制球员”。“限制球员”是指从专业队或职业俱乐部正式退役满3年不满5年的运动员。但比赛中各队只允许最多2名“限制球员”同时上场。

  (四)转会规定

  1. 每名运动员本赛季只能代表一支参赛队参加第二至第三阶段比赛。

  2. 未晋级总决赛的运动员在总决赛前允许有一次转会机会。由参加总决赛的队伍提出申请,并提交与转会运动员原代表队伍签署的协议,经中国排球协会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3. 参加总决赛的队伍最多可转入3名运动员,并计入本队报名运动员人数。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办法

  1. 各队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赛区补充通知为准)通过“中国排球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平台网址:https://vis.volleyballchina.com

  报名时须线上提交:

  (1)近6个月内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2)人身意外保险凭证;

  (3)线上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自愿参赛及风险告知书》;

  (4)报名表的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件。

  2. 各参赛队报名时需缴纳1000元人民币参赛保证金。队伍抵达赛区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退还各参赛队。如参赛队报名后未参赛,将不退还保证金(有不可抗力证明的除外)。

  (二)报到

  1. 各参赛队应于比赛开始前1-2天赴赛区报到。具体报到办法以赛区补充通知为准。

  2. 队伍报到后应尽快参加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

  (1)身份证件原件;

  (2)报名表原件;

  (3)健康证明、保险凭证原件;

  (4)队长的比赛服。

  3.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发放参赛证件。

  五、竞赛办法

  2026年全国业余排球联赛分海选赛、区域赛、半决赛、总决赛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海选赛  

  第一阶段海选赛由各省区市自行举办,竞赛规程根据本总规程自行确定。

  (二)第二阶段区域赛  

  1. 区域赛设6个赛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主管单位需在划定的对应赛区参赛;各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港澳特区代表队可自主选择任意赛区参赛,每个参赛单位每个组别最多可推荐2支队伍。

  2. 原则上各赛区采用先分组单循环赛,再交叉赛的赛制。

  3. 若出现参赛队伍不足可由承办单位增补。

  (二)第三阶段半决赛

  1. 半决赛设青年组、中年组2个赛区,获得区域赛各组别前2名的队伍,晋级半决赛。每个半决赛赛区男女各12支队伍,共24支队伍参赛。

  2. 采用先分组单循环赛,再交叉赛的赛制。

  3. 若个别队伍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半决赛,将依据区域赛排名依次递补。

  4. 若出现参赛队伍不足可由承办单位增补。

  (三)第四阶段总决赛

  1. 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

  地点:根据2026-2027全国排球超级联赛开幕赛确定

  2. 半决赛中,获得各组别前4名的队伍晋级参赛。

  3. 比赛采用先分组单循环赛,再交叉赛的赛制。

  4. 若个别队伍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总决赛,将依据半决赛排名依次递补。

  5. 若出现参赛队伍不足可由承办单位增补。

  (四)单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

  1. 胜场: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2. 积分:如胜场相等,则积分大者排名在前。小组赛积分办法为:

  (1)3局2胜赛制:

  比赛结果为2:0时,胜者积3分,负者积0分;比赛结果为2:1时,胜者积2分,负者积1分;弃权的比赛,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

  (2)5局3胜赛制:

  比赛结果为3:0/3:1时,胜者积3分,负者积0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者积2分,负者积1分;弃权的比赛,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

  3. 如积分相等,则C值(总胜局/总负局)大者排名在前;

  4. 如C值仍相等,则Z值(总得分/总失分)大者排名在前;

  5. 如两队Z值仍相等,则两队间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抽签决定名次。

  六、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排球协会译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25-2028》。

  (二)特殊规则

  1. 换人规则按《排球竞赛规则2025-2028》执行,但换人不设次数限制。

  2. 第二、第三阶段每场比赛实行3局2胜制。第1、第2局采用25分制,当比赛结果为1:1时,进行决胜局比赛,第3局(决胜局)采用15分制。第四阶段总决赛实行5局3胜制,第1-4局采用25分制,当比赛结果为2:2时,进行决胜局比赛,第5局(决胜局)采用15分制。

  3. 青年组比赛:男子网高2.43米,女子网高2.24米;

  中年组比赛:男子网高2.38米,女子网高2.20米。

  (三)比赛器材

  1. 使用中国排球协会认证的比赛器材。

  2. 比赛用球:恒佳牌排球。

  (四)比赛服装

  运动员需至少配备两套统一样式、颜色的比赛服,比赛服的号码及队长标识应符合规则规定的位置与尺寸,服装号码(1-99)。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五)服装广告

  允许各参赛队在其队服上印制广告,但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广告的位置及尺寸不得占用服装号码、队长标识等关键位置;且不得与赛事组委会确定的排他性赞助商、合作伙伴等属于同一类别,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得参赛。

  七、奖励

  (一)各站比赛均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各赛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评选(比例为集体奖项5:1、个人奖项10:1),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总决赛奖励

  1. 获得前三名的队伍分别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及奖品。

  2. 单项奖:MVP、最佳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最佳教练。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八、技术官员

  (一) 赛事所需技术官员(包括管理委员会成员、裁判员等)由体育总局排球中心统一选派。

  (二)裁判员不足部分、辅助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选派。

  九、参赛经费

  (一)各参赛队伍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如入住赛区推荐酒店,费用标准以赛区补充通知为准。

  (二)技术官员的所有费用均由组委会负担。

  十、其它

  (一)所有参赛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排球协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规定。出现无故弃权弃赛、打架、辱骂观众、辱骂裁判等行为将根据中国排球协会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二)比赛中所有运动队、运动员应服从裁判员裁决。如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需向临场工作的管委会委员反映相关情况。如需正式申诉的,应在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向管委会提交书面申诉,并缴纳1000元仲裁申诉费。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无论申诉结果如何,都不更改裁判已做出的裁决。

  (三)各赛区应深度融合地域文化特色,安排相关文旅活动,为参赛人员提供特色体验,丰富赛事活动的文化内涵。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总局排球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创建时间:2026-06-04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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